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》省级地方标准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《规范》将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。我司作为湖北省内唯一设计单位全程参与了《规范》的编制工作。
公益性安葬设施是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设施,公益性安葬设施包括公益性公墓、骨灰堂等。《规范》以节地生态安葬为目标导向,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9部门《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》、省民政厅等8部门《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》、《湖北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“十四”规划》等政策要求,结合湖北省各地公益性公墓建设实际和已有实践,研制符合本湖北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。
《规范》由咸宁市民政局、通城县民政局、嘉鱼县民政局、赤壁市民政局、武汉柏悦万象景观设计有限公司、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共同研究制定。《规范》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,确定了量化指征指标30余项,就建设原则、规划与选址、建设要求、公墓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。
《规范》要求科学规划与选址。明确做好县域城乡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,优先建设县级和乡镇级公益性公墓。建设规划在量化测算的基础上,要统筹考虑重点项目建设迁坟需求以及“三沿五区”范围内坟墓整治的迁坟需求。要求选址用地应与地方区域规划用地选址相一致,预留发展空间,积极探索林地、墓地复合利用。
目前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墓管理没有统一规范要求,《规范》提出了对公益性公墓实行物价管理,明确了档案具体要求,建立年检制度,提倡云祭扫、代客祭扫、鲜花祭扫、家庭追思等祭奠形式,充分体现现行殡葬行业特点要求。